第73章 蝙蝠俠前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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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睡下的林千沙這一覺睡得並不安穩,刺耳的聲音將她叫醒後,她才發現自己竟然出了一身冷汗,手機的鬧鈴一直在響。她嘆了一口氣,關上了鬧鐘,眉頭卻越來越緊。
她做了一個夢,一個奇怪的夢,一個有關於布魯斯·韋恩和另外一個女人的夢。
從模樣上看,那個女人似乎是個混血,棕色柔軟蓬松的頭發,銀灰色銳利如刀的雙眼裏總帶著一絲淡然,她的臉讓林千沙覺得有些眼熟,但是她無法想起自己在哪見過這張臉。她就像一個看不見的旁觀者,那個女人去哪,她就會跟到哪,甚至有時候,她都會覺得那個女人就是她自己,因為她能清楚地感覺到女人的情感波動。
現在的林千沙很難回憶起夢裏發生的事,她只能依稀想起一個名字,那個女人的名字,因為他的任務目標似乎很在意她,叫殷什麽的,林千沙想不起來了,還有……似乎還有一件很重要的……
系統!對了,那個眼熟的女人提到了系統!
林千沙的眉頭皺得更緊,她不知道這個夢代表什麽,或許根本沒有任何其他的意思,只是單純的天馬行空——就像所有其他的夢一樣——總之,林千沙覺得如果深究下去,會有不好的事情發生。
她本能地將這件事情放在一邊,就如同最近每一次在系統空間裏睡醒時,她的屬性欄上就會多一個持續時間漸漸增加的debuff,雖然這讓林千沙很不安,但是她也本能地將這件事情放在了一邊,先完成系統布置給她的所有任務再說。
林千沙去沖了個冷水澡,冰冷的水溫可以讓她瞬間冷靜下來。她擦著頭發走出浴室,打開了電腦。亨利五點半就將新聞稿發到了她的郵箱,足夠說明蝙蝠俠出現打擊罪犯的事讓他又多麽激動。
看著整篇幅的讚揚字眼,林千沙挑了挑眉。這個亨利確實是一個關心哥譚的熱心市民,他從來都沒有對哥譚放棄希望,不過,某些時候他不算一個合格的記者。將自己的個人情緒帶進報道中可是絕對不行的,因為這樣會很容易誤導讀者。
新聞報業人士在發表新聞的時候,最基本的一點,就是如實報道每一件事,公正客觀,不帶任何其他情緒。當然了,在哥譚這種地方很難做到這一點。不過如果將亨利不由自主洋洋灑灑寫出來的東西放到頭版,林千沙相信,不出一個小時這家報社就會徹底完蛋,甚至亨利這編輯和林千沙這總編都會沒命。
於是,林千沙無奈地將這篇文章,改成了一篇完全中規中矩不帶任何感□彩,甚至字裏行間裏還對蝙蝠俠有些嘲諷意思的文章。
林千沙的電話響了,大概是亨利等不及打過來,想確定一下自己的作品能不能上頭條。
“你寫得很好,而且都是實話,但是除非我們想把自己的小命豁出去,否則我不會發表出去的。”林千沙冷聲道,“恐怕你得好好學習一下如何做一個‘公正無私’的新聞撰稿人,如何利用語言的藝術。我改了一下,今後你的作品要往這種風格上套。”
林千沙將改後的文章傳過去,亨利僅僅是掃了一眼,就大叫起來:‘克麗絲·林,你這是不合理的!蝙蝠俠的出現將會改善哥譚的一切,怎麽能說是哥譚墮落的最直觀的證明?以及,他並沒有用卑劣的手段去抓捕壞蛋……哦天哪你完全將他描寫成了一個卑鄙小人!這就是你所說的新聞的真實性嗎?!’
“對於大部分哥譚人來說,這就是最真實的描述。而且,你才掃了幾眼就開始和我叫板了?在哥譚混還混出了點膽子是不是?你自己再好好琢磨琢磨吧。”林千沙冷哼一聲,直接掛斷了電話,反覆看了那被改出來的稿子好幾遍,又斟酌了好幾次,才將它送到印刷廠,加急印出來。
小小的《哥譚都市報》竟然報道了蝙蝠俠的第一手新聞,倒是讓哥譚小小的轟動了一下。顯然,林千沙的那篇迎合哥譚大佬的冷嘲熱諷文誅筆伐式的毒舌報道風格很受歡迎,不過鑒於林千沙將編輯名字改成亨利·本傑明,所以一時間哥譚大部分市民都認識了這位以前默默無聞的小記者。
辦公室裏為亨利的成功開了個慶祝會,林千沙裝作完全不知道這件事的樣子,很高興地勉勵了他幾句後,便回到自己的辦公室。不久,亨利走進來,還給林千沙帶了一瓶酒賠罪。
按照他的話說,他總算明白了林千沙改動的意思,原來她是指桑罵槐拐著彎罵人,不過這層深意也忒隱晦了點,而這彎也拐得太大,他瞧了一兩個小時才琢磨出點門道。所以他現在跑進來,一方面是賠罪,另一方面是來拜師,想學學如何才能做到她這種罵起人來不帶任何臟字,還偏偏讓被罵的人沒有意識到在罵他,讓他白癡般地拍手稱讚。
林千沙哭笑不得,猛地踹了這油嘴滑舌的家夥一腳。還要讓她教呢,這不是都已經會拐著彎罵人了嗎?
“好了,老大,我錯了,我真沒有諷刺你的意思。”亨利雙手合十又低頭道歉了一次,“這次說正經的。為了表達對你的歉意和謝意,我請你吃個飯怎樣?就在凱利酒店,對,沒錯,就是那個一位難求的高檔酒店。我跟那裏的一個服務員原來是同學,這次我等了很久終於預約到了,怎麽樣,要不要去?”
林千沙眉毛一挑。她可不是什麽小孩子了,而且在國外生活了這麽久,當然明白亨利這再明顯不過的暗示。她微微思索片刻,迎上他期待的雙眼,笑道:“怎麽,突然間就有錢了?還是說你做了什麽不同尋常的買賣?”
“拜托,我是什麽人你還不知道嗎?我們當初可是同一批進入這報社的人啊。我這次是拿出了私房錢,你不會不給我面子吧。”
林千沙聳聳肩,抱著便宜不占白不占的意思,點頭同意了。不過她沒想到,就在這個酒店裏,她終於遇到了自己那晝伏夜出神龍見首不見尾的任務目標——布魯斯·韋恩大老爺。
這還是他回歸哥譚後,第一次以韋恩土豪大地主的身份,出現在眾人面前。亨利見了,暗暗可惜自己沒戴相機,只能暗搓搓地坐在酒店大堂裏偷拍左擁右抱的某只。見他這副狗仔隊模樣,林千沙翻了個白眼。他還沒有一個明星記者的覺悟啊,以早上那篇標著他名字的報道的出名度,他以後完全不用靠挖人家土豪的八卦為生了。
林千沙有一句沒一句地和亨利搭話,其實心裏早就開始琢磨該怎麽接近這個布魯斯·韋恩。也許把這個替她背了黑鍋,表面上將蝙蝠俠貶得一文不值,實際上是指桑罵槐罵那些哥譚黑暗勢力,力挺蝙蝠俠的亨利推出去,是個不錯的主意。
她盯著坐在對面的亨利,有些心不在焉地想著。這時候,她聽見自己身後那桌人傳來一聲驚呼,林千沙轉過頭,不禁微微一楞——那兩個陪著布魯斯的超模,竟然脫鞋跳進了那桌人旁邊的水池。
這倆妹紙……還真奔放啊……林千沙嘴角抽搐地看著玩得忘乎所以的美女,轉過頭又看了看直接掏出手機準備拍照的亨利,恨鐵不成鋼地一掌拍向他的腦袋:“拍個屁啊,你現在是新聞界的明星,還跟人家只想混口飯吃的狗仔搶生意,不怕他們一人一口咬死你嗎?”
“我錯……臥槽!”亨利剛想認錯,餘光卻看到什麽,大叫起來,把林千沙嚇了一跳。“克麗絲,這次真不是我貪小便宜,你不覺得這已經有新聞價值了嗎?”
林千沙順著他的目光回頭望過去,眼角一抽——艾瑪這次連布魯斯那任務目標都跳進去了。大爺您覺得這樣的偽裝真沒問題嗎?您不覺得用力過猛了嗎?馬丹該不該裝作不認識這腦子有坑的家夥……
不過那土豪可不準備給林千沙思考的機會。從他躺在水池的方向來看,幾乎一擡眼就能看見滿臉寫著“你該吃藥了”幾個大字的林千沙,而林千沙又是他大學裏為數不多的朋友,也是為數不多的看過他最真實面目的人,所以很明顯,他臉上漫不經心的笑容僵硬了幾分。
但那種僵硬也只是一瞬間的事。下一秒,他又掛起了花花公子式不正經微笑,趴在水池邊,看著離他最多只有兩米的林千沙。“我記得你的名字,對於美女我總能過目不忘,你是克麗絲,克麗絲·林,對吧?我們還是大學同學呢。”在布魯斯刻意偽裝下,他的聲音帶著一絲特殊的性感,說白了就是荷爾蒙分泌過多的表現。
滾誰跟你是同學你誰啊?雖然林千沙很想這麽吼上一句,但是鑒於這家夥是自己的任務目標,林千沙只能微微皺起眉,擺出一副為他現在的模樣迷惑和嘲諷的樣子,不冷不熱不鹹不淡,就如同之前多次在學校碰面打招呼一樣,輕聲道:“嗯,布魯斯,好久不見,看樣子你過得格外舒坦。”
在學校裏,布魯斯明顯是一個為人冷淡沈穩機智的人,總會與人保持一定的距離,同時因為深埋在心底的仇恨和自責,整個人看起來陰沈沈的不可侵犯,而現在卻又像變了一個人一樣,林千沙臉上的迷惑嘲諷也是情理之中。
“哈哈,有著這麽大的家產,想過得不舒坦都難。”布魯斯故意將這句話說得土豪氣十足,“那麽你呢?你看起來可比之前更漂亮了,過得也不錯嘛。這位是你的男朋友?”
亨利完全被現在的狀況嚇到了,所以在布魯斯將玩味的目光放在他身上時,他完全沒有反應。林千沙見布魯斯主動提起亨利,立刻順著桿往上爬出賣了他:“不,他是我的下屬,亨利·本傑明,我現在是《哥譚都市報》的總編。雖然我們報社一直默默無聞,但如果你看過今天的報紙,那麽就會明白我為什麽會和他出現在這個地方。”
布魯斯聽到他的名字,原本全是不正經笑意的褐色眸子裏閃過一絲不容易被發現的光芒,他似乎對亨利很感興趣,從水池裏跳出來,隨手拉了個椅子坐在旁邊,有些興致盎然地看著他,將無腦土豪演繹得生動形象的他看起來就像是一個見到小醜的觀眾。
“你就是今天頭條的作者?我不得不說,你那篇文章寫得真精彩,如果被那穿著戲劇服的小醜看到了,恐怕會羞愧得不想再拋頭露面了吧。”布魯斯嬉笑道。
有蝙蝠俠腦殘粉傾向的亨利聽到這話,立刻像落入圈套的兔子一樣差點跳起來:“不……呃……”
林千沙很適宜地在桌下踩了他一腳讓他別一激動啥都忘記了。當然,這個細節是絕對不可能逃過布魯斯雙眼的,就算他眼瞎,林千沙也要想辦法讓他看到。
“呃……我是說,這沒什麽,我只是寫出了事實而已,濫用私刑本來就是一件違法行為,何必裝什麽偉大。”亨利忍著痛,強顏歡笑道。
處於無腦土豪偽裝之下的布魯斯面帶微笑地同意了他的觀點,只是他的眼睛裏卻閃過了一絲失望。
這個男人絕對不是那篇精彩報道的作者,絕對不是。僅僅是一個照面,布魯斯就看出來,這個亨利·本傑明,對那篇文章出的力,大概只有將他的名字印在了上面而已。反倒是他的老同學,克麗絲·林……有些不簡單嘛……
作者有話要說:你們應該記得某一次千沙做夢夢到了露易絲→_→
然後從那次開始一回系統空間睡一覺醒來她的狀態欄上總有個debuff……
好了不劇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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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做了一個夢,一個奇怪的夢,一個有關於布魯斯·韋恩和另外一個女人的夢。
從模樣上看,那個女人似乎是個混血,棕色柔軟蓬松的頭發,銀灰色銳利如刀的雙眼裏總帶著一絲淡然,她的臉讓林千沙覺得有些眼熟,但是她無法想起自己在哪見過這張臉。她就像一個看不見的旁觀者,那個女人去哪,她就會跟到哪,甚至有時候,她都會覺得那個女人就是她自己,因為她能清楚地感覺到女人的情感波動。
現在的林千沙很難回憶起夢裏發生的事,她只能依稀想起一個名字,那個女人的名字,因為他的任務目標似乎很在意她,叫殷什麽的,林千沙想不起來了,還有……似乎還有一件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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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千沙的眉頭皺得更緊,她不知道這個夢代表什麽,或許根本沒有任何其他的意思,只是單純的天馬行空——就像所有其他的夢一樣——總之,林千沙覺得如果深究下去,會有不好的事情發生。
她本能地將這件事情放在一邊,就如同最近每一次在系統空間裏睡醒時,她的屬性欄上就會多一個持續時間漸漸增加的debuff,雖然這讓林千沙很不安,但是她也本能地將這件事情放在了一邊,先完成系統布置給她的所有任務再說。
林千沙去沖了個冷水澡,冰冷的水溫可以讓她瞬間冷靜下來。她擦著頭發走出浴室,打開了電腦。亨利五點半就將新聞稿發到了她的郵箱,足夠說明蝙蝠俠出現打擊罪犯的事讓他又多麽激動。
看著整篇幅的讚揚字眼,林千沙挑了挑眉。這個亨利確實是一個關心哥譚的熱心市民,他從來都沒有對哥譚放棄希望,不過,某些時候他不算一個合格的記者。將自己的個人情緒帶進報道中可是絕對不行的,因為這樣會很容易誤導讀者。
新聞報業人士在發表新聞的時候,最基本的一點,就是如實報道每一件事,公正客觀,不帶任何其他情緒。當然了,在哥譚這種地方很難做到這一點。不過如果將亨利不由自主洋洋灑灑寫出來的東西放到頭版,林千沙相信,不出一個小時這家報社就會徹底完蛋,甚至亨利這編輯和林千沙這總編都會沒命。
於是,林千沙無奈地將這篇文章,改成了一篇完全中規中矩不帶任何感□彩,甚至字裏行間裏還對蝙蝠俠有些嘲諷意思的文章。
林千沙的電話響了,大概是亨利等不及打過來,想確定一下自己的作品能不能上頭條。
“你寫得很好,而且都是實話,但是除非我們想把自己的小命豁出去,否則我不會發表出去的。”林千沙冷聲道,“恐怕你得好好學習一下如何做一個‘公正無私’的新聞撰稿人,如何利用語言的藝術。我改了一下,今後你的作品要往這種風格上套。”
林千沙將改後的文章傳過去,亨利僅僅是掃了一眼,就大叫起來:‘克麗絲·林,你這是不合理的!蝙蝠俠的出現將會改善哥譚的一切,怎麽能說是哥譚墮落的最直觀的證明?以及,他並沒有用卑劣的手段去抓捕壞蛋……哦天哪你完全將他描寫成了一個卑鄙小人!這就是你所說的新聞的真實性嗎?!’
“對於大部分哥譚人來說,這就是最真實的描述。而且,你才掃了幾眼就開始和我叫板了?在哥譚混還混出了點膽子是不是?你自己再好好琢磨琢磨吧。”林千沙冷哼一聲,直接掛斷了電話,反覆看了那被改出來的稿子好幾遍,又斟酌了好幾次,才將它送到印刷廠,加急印出來。
小小的《哥譚都市報》竟然報道了蝙蝠俠的第一手新聞,倒是讓哥譚小小的轟動了一下。顯然,林千沙的那篇迎合哥譚大佬的冷嘲熱諷文誅筆伐式的毒舌報道風格很受歡迎,不過鑒於林千沙將編輯名字改成亨利·本傑明,所以一時間哥譚大部分市民都認識了這位以前默默無聞的小記者。
辦公室裏為亨利的成功開了個慶祝會,林千沙裝作完全不知道這件事的樣子,很高興地勉勵了他幾句後,便回到自己的辦公室。不久,亨利走進來,還給林千沙帶了一瓶酒賠罪。
按照他的話說,他總算明白了林千沙改動的意思,原來她是指桑罵槐拐著彎罵人,不過這層深意也忒隱晦了點,而這彎也拐得太大,他瞧了一兩個小時才琢磨出點門道。所以他現在跑進來,一方面是賠罪,另一方面是來拜師,想學學如何才能做到她這種罵起人來不帶任何臟字,還偏偏讓被罵的人沒有意識到在罵他,讓他白癡般地拍手稱讚。
林千沙哭笑不得,猛地踹了這油嘴滑舌的家夥一腳。還要讓她教呢,這不是都已經會拐著彎罵人了嗎?
“好了,老大,我錯了,我真沒有諷刺你的意思。”亨利雙手合十又低頭道歉了一次,“這次說正經的。為了表達對你的歉意和謝意,我請你吃個飯怎樣?就在凱利酒店,對,沒錯,就是那個一位難求的高檔酒店。我跟那裏的一個服務員原來是同學,這次我等了很久終於預約到了,怎麽樣,要不要去?”
林千沙眉毛一挑。她可不是什麽小孩子了,而且在國外生活了這麽久,當然明白亨利這再明顯不過的暗示。她微微思索片刻,迎上他期待的雙眼,笑道:“怎麽,突然間就有錢了?還是說你做了什麽不同尋常的買賣?”
“拜托,我是什麽人你還不知道嗎?我們當初可是同一批進入這報社的人啊。我這次是拿出了私房錢,你不會不給我面子吧。”
林千沙聳聳肩,抱著便宜不占白不占的意思,點頭同意了。不過她沒想到,就在這個酒店裏,她終於遇到了自己那晝伏夜出神龍見首不見尾的任務目標——布魯斯·韋恩大老爺。
這還是他回歸哥譚後,第一次以韋恩土豪大地主的身份,出現在眾人面前。亨利見了,暗暗可惜自己沒戴相機,只能暗搓搓地坐在酒店大堂裏偷拍左擁右抱的某只。見他這副狗仔隊模樣,林千沙翻了個白眼。他還沒有一個明星記者的覺悟啊,以早上那篇標著他名字的報道的出名度,他以後完全不用靠挖人家土豪的八卦為生了。
林千沙有一句沒一句地和亨利搭話,其實心裏早就開始琢磨該怎麽接近這個布魯斯·韋恩。也許把這個替她背了黑鍋,表面上將蝙蝠俠貶得一文不值,實際上是指桑罵槐罵那些哥譚黑暗勢力,力挺蝙蝠俠的亨利推出去,是個不錯的主意。
她盯著坐在對面的亨利,有些心不在焉地想著。這時候,她聽見自己身後那桌人傳來一聲驚呼,林千沙轉過頭,不禁微微一楞——那兩個陪著布魯斯的超模,竟然脫鞋跳進了那桌人旁邊的水池。
這倆妹紙……還真奔放啊……林千沙嘴角抽搐地看著玩得忘乎所以的美女,轉過頭又看了看直接掏出手機準備拍照的亨利,恨鐵不成鋼地一掌拍向他的腦袋:“拍個屁啊,你現在是新聞界的明星,還跟人家只想混口飯吃的狗仔搶生意,不怕他們一人一口咬死你嗎?”
“我錯……臥槽!”亨利剛想認錯,餘光卻看到什麽,大叫起來,把林千沙嚇了一跳。“克麗絲,這次真不是我貪小便宜,你不覺得這已經有新聞價值了嗎?”
林千沙順著他的目光回頭望過去,眼角一抽——艾瑪這次連布魯斯那任務目標都跳進去了。大爺您覺得這樣的偽裝真沒問題嗎?您不覺得用力過猛了嗎?馬丹該不該裝作不認識這腦子有坑的家夥……
不過那土豪可不準備給林千沙思考的機會。從他躺在水池的方向來看,幾乎一擡眼就能看見滿臉寫著“你該吃藥了”幾個大字的林千沙,而林千沙又是他大學裏為數不多的朋友,也是為數不多的看過他最真實面目的人,所以很明顯,他臉上漫不經心的笑容僵硬了幾分。
但那種僵硬也只是一瞬間的事。下一秒,他又掛起了花花公子式不正經微笑,趴在水池邊,看著離他最多只有兩米的林千沙。“我記得你的名字,對於美女我總能過目不忘,你是克麗絲,克麗絲·林,對吧?我們還是大學同學呢。”在布魯斯刻意偽裝下,他的聲音帶著一絲特殊的性感,說白了就是荷爾蒙分泌過多的表現。
滾誰跟你是同學你誰啊?雖然林千沙很想這麽吼上一句,但是鑒於這家夥是自己的任務目標,林千沙只能微微皺起眉,擺出一副為他現在的模樣迷惑和嘲諷的樣子,不冷不熱不鹹不淡,就如同之前多次在學校碰面打招呼一樣,輕聲道:“嗯,布魯斯,好久不見,看樣子你過得格外舒坦。”
在學校裏,布魯斯明顯是一個為人冷淡沈穩機智的人,總會與人保持一定的距離,同時因為深埋在心底的仇恨和自責,整個人看起來陰沈沈的不可侵犯,而現在卻又像變了一個人一樣,林千沙臉上的迷惑嘲諷也是情理之中。
“哈哈,有著這麽大的家產,想過得不舒坦都難。”布魯斯故意將這句話說得土豪氣十足,“那麽你呢?你看起來可比之前更漂亮了,過得也不錯嘛。這位是你的男朋友?”
亨利完全被現在的狀況嚇到了,所以在布魯斯將玩味的目光放在他身上時,他完全沒有反應。林千沙見布魯斯主動提起亨利,立刻順著桿往上爬出賣了他:“不,他是我的下屬,亨利·本傑明,我現在是《哥譚都市報》的總編。雖然我們報社一直默默無聞,但如果你看過今天的報紙,那麽就會明白我為什麽會和他出現在這個地方。”
布魯斯聽到他的名字,原本全是不正經笑意的褐色眸子裏閃過一絲不容易被發現的光芒,他似乎對亨利很感興趣,從水池裏跳出來,隨手拉了個椅子坐在旁邊,有些興致盎然地看著他,將無腦土豪演繹得生動形象的他看起來就像是一個見到小醜的觀眾。
“你就是今天頭條的作者?我不得不說,你那篇文章寫得真精彩,如果被那穿著戲劇服的小醜看到了,恐怕會羞愧得不想再拋頭露面了吧。”布魯斯嬉笑道。
有蝙蝠俠腦殘粉傾向的亨利聽到這話,立刻像落入圈套的兔子一樣差點跳起來:“不……呃……”
林千沙很適宜地在桌下踩了他一腳讓他別一激動啥都忘記了。當然,這個細節是絕對不可能逃過布魯斯雙眼的,就算他眼瞎,林千沙也要想辦法讓他看到。
“呃……我是說,這沒什麽,我只是寫出了事實而已,濫用私刑本來就是一件違法行為,何必裝什麽偉大。”亨利忍著痛,強顏歡笑道。
處於無腦土豪偽裝之下的布魯斯面帶微笑地同意了他的觀點,只是他的眼睛裏卻閃過了一絲失望。
這個男人絕對不是那篇精彩報道的作者,絕對不是。僅僅是一個照面,布魯斯就看出來,這個亨利·本傑明,對那篇文章出的力,大概只有將他的名字印在了上面而已。反倒是他的老同學,克麗絲·林……有些不簡單嘛……
作者有話要說:你們應該記得某一次千沙做夢夢到了露易絲→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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